家长起诉学校未戒女儿网瘾 校方称其恶习太难改

2013年11月13日02:59  新京报

  新京报讯 (记者 刘洋)把孩子送去教育学校,本来希望女儿能改变网瘾、厌学的恶习,但后来发现孩子恶习未改。黄女士将昌平一家培训学校及校长告上法庭,要求退赔2.8万元。昨天,该案在昌平法院开庭,校方称黄女士女儿恶习太多、难以改正,仅同意退还几千元。

  家长

  入校后恶习变本加厉

  黄女士介绍,去年她浏览网站,见北京市中和教育学校的招生简章称,学校能戒除孩子网瘾、厌学及其他恶习,会对孩子一对一心理辅导。

  去年10月,黄女士与该校校长刘某达成口头协议,将1998年出生的女儿小华(化名)送到学校,并缴纳学费24000元。“当时他们没给我开发票,只给了我两张由校长签字并盖有学校公章的收据。”黄女士说,当时校长曾承诺,百分之百能教育好孩子,教不好就退费。

  小华入学后,不但没改变以前的恶习,还变本加厉:夜间私自外出,多次从二楼宿舍跳出去和社会闲散人员联系。

  黄女士在起诉书中说,校长几天找不到小华,无奈给她打电话,“我赶紧到学校寻找,好几天都没找到。”黄女士说,此后她发现此学校没有办学资质,也没有在教育机构和工商局备案。

  黄女士认为,校长刘某以欺骗宣传的方式招收未成年人。要求退还学费24000元并赔偿4000元。

  学校

  当事女孩恶习难改

  昨天的庭审上,校方说,该校不是普通学校,而是特殊培训机构,且与某高校一个课题组建立了基地关系,具备相关资质。

  “小华有心理问题,12岁辍学,被社会上的人带坏。”校方称,小华系单亲家庭,有离家出走、长期去夜店、抽烟喝酒的恶习,学校已对她进行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。

  该校小华的文化课老师在庭上说,他教孩子“感恩”,教他们“弟子规”。最初小华有抵触情绪,不愿在学校呆。“我们几个老师轮流看着她,给她做工作,她渐渐愿意留在学校了,后来还能与同学和睦相处。”老师也不明白,小华为何要跑出学校和社会上的人联系。

  学校表示愿意退还几千元费用。但黄女士不满意调解方案,拒绝调解。

  此案未当庭宣判。

(原标题:送女入校未戒恶习家长起诉)

(编辑:SN06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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